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申办须知(试行)
一、申办各类邀请所需材料
(一)邀请临时来冀外国人员
1、《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(省外办官网下载)
2、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(包括护照首页、签证页)
3、接待计划及具体日程安排
4、其他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
(二)非公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冀
1、《非公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(省外办官网下载)
2、邀请外国人来冀的情况说明
3、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4、邀请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文件(如进出口单据、完税证明、有效的中英文合同等)
5、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(包括护照首页、签证页)
6、被邀请人来华日程
7、保证书(由邀请单位保证,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能支付所有费用,邀请单位全程陪同全程负责,敦促、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,并由邀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)
8、其他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
(三)个人邀请外国人来冀
1、《个人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(省外办官网下载)
2、邀请外国人来冀的情况说明
3、个人身份证明
4、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及所在单位证明
5、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(包括护照首页、签证页)
6、被邀请人来华日程
7、保证书(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能支付所有费用、敦促、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,并由个人亲笔签名)
8、其他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
(四)邀请半年或一年内多次来冀的外国人员须符合在华投资者、国外总公司派驻在华分公司管理人员、为执行合同需经常来华人员、多次获得(F)字签证人员的条件之一。
1、《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(省外办官网下载)
2、企业批准证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3、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(包括护照首页、签证页)
4、邀请单位情况说明
5、其他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
以上各类型申办材料,不论批准与否,一律存档不退还。
二、办理程序
(一)申请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申请材料报各市外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。
(二)各市外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,报省外办审批。
(三)省外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。同意后,出具《邀请函》或《邀请确认函》。
三、办理时限及受理时间
1、省外办对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条件的,3-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2、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2:30至5:30。
四、咨询电话
涉外管理处 0311-87807396/87801373
注:《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及《非公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、《个人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》,可在本网站“相关表格下载”项下载。